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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园纵横

浸大荣誉博士陈黄穗博士 分享半世纪公职岗位的瞻前顾后

2017年11月27日

陈黄穗博士分享她半世纪公职岗位上的机遇与挑战
陈黄穗博士分享她半世纪公职岗位上的机遇与挑战

浸大本年度荣誉社会科学博士学位领受人陈黄穗博士於11月22日主持公开讲座,与浸大师生、校友及社会领袖畅谈「众里寻他的浪漫与偏见――半世纪公职岗位的瞻前顾后」。

 

陈博士於讲座上分享她过去40多年来,在社福界、消费者委员会与多个法定委员会中担任公职的经验。她表示,全凭坚持的浪漫,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,以及相信社会不断进步的理念,才能推动她竭力服务社会至今。

 

陈博士於1985年出任香港消费者委员会总干事,先后处理不少极具社会影响力的案例,包括向政府申请规管旅行社领牌、增设《商品说明条例》、建议楼宇计算实用面积、售楼说明书等。她说消委会给人印象就像「无牙老虎」,虽无执法权但有公信力,因此更加要时刻留意履行职责条件,有权利必有责任。

 

她认为,成功必然要抱持终身学习的态度、开放脑筋和拥有包容的心,并要坚守「I can」、「I care」、「I dare」和「I share」四个理念,择善固执才能在灯火阑珊处外得到美好。